如果由于土地存在争议、纠纷等问题导致土地未能确权登记,待争议解决之后,将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但如果是存在以下三类情况,将不予确权,土地将会被收回:
1、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
目前农村的开荒土地主要分为经过许可开荒和未经许可开荒,主要是以开荒土地时是否获得农村集体组织或者当地政府部门的许可为依据,经过许可开荒的土地将与承包地一样确权登记给开荒者。
而未经许可开荒的而土地,则不予确权,原则上交予开荒者继续使用,待农村集体组织有其他规划,则会收回其使用权。
2、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
农民朋友修建房屋,必须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如果确权此项证书则属于违规违法建房,如果是滥用耕地、基本农田,则不予确权登记,还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重新分配。
3、废弃、闲置宅基地
此类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一、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如何发证
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由当地国土部门发证。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二、农村一户多宅的房屋怎么处理方式
农村一户多宅的房屋处理方式:
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2、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予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即使拆了,也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款;
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也就是说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但没分户的,只要村集体同意并且公告无异议,补办手续后也是可以确权的;
4、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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