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出方案;
2、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3、合并各方订立合并合同,明确合并筹建组织人员和负责人,具体负责合并的筹组工作;
4、合并各方负责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进行公告;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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