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每人每月5000元;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4700元;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人每月3900元,筑组通〔2018〕22号文件规定纳入报酬保障范围的村文书(或会计或远教管理员)及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500元。
一、企业发放工资的要求是什么: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二、工资发放程序:
1.每月 5 日前,人事行政部提交员工上月考勤及人事变动至行政 副总裁审核后移交财务部;
2.每月 8 日前,业务部门提交经审批后的上月绩效考核及业绩提 成统计表至财务部;
3.每月10 日前,财务部核算上月员工工资,并提交行政副总裁审批;
4.每月15日,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的工资表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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