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企的董事长是副部级干部,市长行政级别属于厅局级正职。 省部级一般是指国家各部委局正副部长(主任、局长、关长),各省(市、区)正副书记、省长(市长)、人大主任、副主任,政协主席、副主席等干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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