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女方不让见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看孩子。即使离婚了不直接法院孩子的一方也有探视权,尚未离婚的,父母更有权利见孩子,如果一方将孩子藏起来不让对方见,对方可以起诉要求见孩子。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的处理方法: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最终皆大欢喜。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当准许。因为现在很多家庭都还是只有一个孩子,于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肯定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也就是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但同时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是享有探视权的。对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次数等等,先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再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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