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红十字会捐赠是不可以全额扣除的。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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