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证明的开具分情况而定: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办理;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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