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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

2020-05-01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但是仍然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若对方有不尽抚养义务或无力抚养子女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母亲改嫁了抚养权由能由父亲所有吗

母亲改嫁了抚养权不能由父亲所有。如果当事人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在一般情况下,母亲改嫁并不属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等。

二、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要回

主动放弃抚养权还可以要回。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符合变更抚养权情形如何变更抚养权?

符合变更抚养权情形之时,一般可协议或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变更的,存在下列具体情形,法院应支持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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