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刑法》17条规定)
刑法八大罪名的量刑标准要看案件具体情况。
一、八大罪名的说明
几点说明: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
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2002年时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出的司法解释把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
3、强奸罪还包括了以前的奸淫幼女罪,同样是2002司法解释规定的结果。
4、无限防卫和通常说的八大重罪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八大罪名的概念
1、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3、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4、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5、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6、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7、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
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
8、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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