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分别是一至十等级。最重的等级为一级,最轻的等级为十级,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共分为10级,具体如下:
1、1级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2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3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4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5、5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6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7、7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8、8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9、9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10、10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一级一般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一般是指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按照伤者的实际受伤程度,在一至十级中进行具体判断。
生活自理障碍则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
3、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贴被鉴定人近照一张,并提供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鉴定人完整、连续的原始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医学诊断结论、手术记录及相关医学检查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医院医务部门的医疗诊断专用章;
3、工伤职工应提交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
4、职业病患者应提交省、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
总之,劳动障碍功能可以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同时生活自理障碍则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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