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产妇津贴
生育第二胎是我国的一项重要补贴项目,即妇女只要缴纳社会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这种补贴是对生育母亲的生活补贴,按缴费基数计算。基数越大,她们获得的生育津贴就越多。
二、免费基本生育
有人认为生二胎是大事,所以应该提高生二胎的补贴比例。在没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大多数生育第二胎的人都由自己的家庭全额支付。到目前为止,全国基本建立了免费生育制度,一些地区实行了医院免费生育制度,只要是第二胎的产妇也可以多领到1000-3000元的补贴。
三、降低孕产检查费用
如今,孕妇怀孕时,需要进行多胎妊娠和分娩检查,如B超检查、遗传病史检查、预产期检查等。十几次考试的费用可能需要几百元。如果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孕产检查,费用可以适当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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