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狭义法律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即检察机关对法律的执行和遵守情况所进简称检察监督。我国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的专门监督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显然是指狭义法律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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