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书交上去多久立案
1、诉讼书交上去多久立案,需视情况而定:
(1)对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
(2)对民事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立案的流程怎么走
1、法院立案窗口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由负责审查的窗口工作人员决定立案,并在录入案件基本信息后,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通知书;
2、受理案件通知书记载了当事人的案件号、须要预交的诉讼费用,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则记载了诉讼费的收款账号等,当事人在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可在法院立案大厅内设的中国农业银行收费窗口或农业银行网点交纳诉讼费;
3、交纳诉讼费后,当事人须要将诉讼费用收费单据第四联交回或寄回立案窗口,由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
4、窗口工作人员向原告发出举证通知书、主动执行告知书、地址确认书等相关文书,并办理相关的签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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