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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生育报销的金额如何确定?

2020-03-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生育保险的相关要求是什么?1、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2、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满。单位不能因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待哺乳期满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是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报销的金额如何确定?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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