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其女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对于诉讼离婚的审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因此其最多能拖六个月。
一、离婚官司的期限怎么判
离婚官司中的法定期限是三到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诉讼离婚审理时间的规定是多久
诉讼离婚审理期限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刚满月的孩子可以离婚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诉讼离婚而言。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但是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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