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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一旦倒闭会如何处置员工

2020-11-30 来源:意榕旅游网

国企倒闭也就是说企业可能会依法宣告破产或提前解散,那么,员工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个别地区政府可能会安排员工进行再就业。

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举措,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薪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国企倒闭,员工保险的处置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1、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2、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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