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六条 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九条 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 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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