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遗失需联系经销商补发,同时提供经销商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遗失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销售证明,经公安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
法律分析
遗失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车主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车主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经销商的销售证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电瓶车上牌时缺失发票和合格证的情况?
当电瓶车上牌时缺失发票和合格证的情况发生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解决问题。首先,联系购买电瓶车的商家或厂家,向其说明情况并要求他们提供缺失的发票和合格证。如果商家或厂家无法提供,您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相关规定和程序。通常,您可能需要提供购买电瓶车的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材料。交通管理部门将指导您如何补办发票和合格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确保您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结语
在电动自行车遗失发票和合格证的情况下,建议车主先联系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尝试补办。如果无法获得补办,可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提供购车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以便顺利补办发票和合格证。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便顺利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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