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可以去公安局,也可以去派出所。但小的案件、尤其是仅涉及辖区治安管理的案件一般是去派出所报案,直接去公安局报案也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老嫌疑人派出所不敢传唤公安局也不会拘留
派出所传唤不去没有什么后果,也不会被拘留。电话通知传唤人是合法的,等被传唤人到案后,会让被传案人在传唤证上签字。但是只打电话通知,不算传唤,可能只是询问或者其它情形,所以不具有强制性,因此也不会带来太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大嫌疑人派出所不敢传唤公安局,也不会拘留
派出所不能随便将人带走调查,需要履行必要的传唤手续。警察“抓人”有多种形式,如果是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传唤必须出示《传唤通知书》,刑事拘留出示《刑事拘留证》,执行逮捕必须出示《逮捕证》。但在违法现场的,可以口头传唤。如果是证人可以拒绝,但如果是嫌疑人,警察可以书面传唤或者口头传唤,不听的警察可以强制传唤,使用警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年纪大的重大嫌疑人派出所不敢传唤公安局也不会拘留?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被拘留后,只能在被处罚的派出所找到记录,在当地公安局或其他派出所找不到记录,对吗?公安拘留会上传到公安网吗?
治安拘留的记录属于案底,全国都能查到,但只能在公安内部网络可以查到。治安处罚虽属于不良信息,但不属于犯罪记录,不会将这些信息上网的,所以外地警方也是查不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八条 被决定行政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书面的案卷材料会保存在原办案单位、是永久存档的;公安内部的网上审批数据会被保存在至少市一级的数据库、也是永久保存的,这些都是不可能消除的。
被拘留后,只有在被处罚的派出所才能找到记录,在当地公安局或其他派出所找不到,对吧?公安拘留的处罚会上传到公安网吗?
只有具体作出处罚的派出所会留档,不会上传到公安局的互联共享网,因此,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没有此次犯错记录的,这是行政拘留,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为记录和关于本人相关资料的记录的。但不是一般人理解的“案底”,“案底”是指涉嫌刑事犯罪尚未查明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或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的记录,拘留7天仅仅是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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