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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共同侵权行为

2023-01-12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共同侵权行为认定如下:

1、作者与出版社的共同侵权。作者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与出版社的出版行为共同侵害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2、合作作品作者的共同侵权。合作作品包括不可分割使用和可以分割使用两种类型。

二、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

三、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四、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一)、电影看枪版侵犯著作权么

看枪版电影的行为是侵犯了正版电影著作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使用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卖网课犯法还那么多人在卖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贩卖盗版网络课堂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可以对贩卖人追究法律责任,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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