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合同期限的定义和合同生效时间的判断标准,包括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和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同时,文章还阐述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判断标准和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的区别。最后,文章回答了关于合同无履行期限时是否生效的问题,并指出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则可以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
法律分析
一、合同期限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效力所涵盖的时间段,其中包括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2、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3、合同终止时间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
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
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
三、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
如果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就此确定。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合同类型查询相关法律,看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法律对于特定合同在合同没有规定有效期时会有明文规定,此时按法律规定便可。
倘若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则依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也就是一般有效期为长时间则为多长时间。
结语
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所涵盖的时间段,包括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合同生效时间指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终止时间指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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