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性与房产证过户程序:
没办理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双方可另有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需登记方生效。办理房产证过户需备齐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权利证书等。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后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缴纳税费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凭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分析
一、没办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办理房产证过户首先需要备齐有关材料,具体包括: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及其它必要材料。在备齐上述材料后,按照以下做法就可以办理房产证过户了:
1、双方当事人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结语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不受房产证办理与否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房产证过户需备齐相关材料,包括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权利证书等。双方当事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缴纳相关税费。经审查、勘查和评估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此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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