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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集体户口能否上学?

2022-03-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3种情况,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时,子女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夫妻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时,需先迁户口至合法住所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普通高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为学生集体户口时,可征得祖父母同意后随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集体户口孩子上学原则为就近入学,需提供户籍本、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凭证和预防接种证。

法律分析

可以的。

一、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二、集体户口孩子上学

1、如果两人均为人才集体户口(放在人才市场)或学生集体户口(户口依旧挂在学校未迁出或挂靠在就业指导中心),则无法办理小孩落户。需有一方将户籍迁回原籍,并将小孩户口上在其名下。

2、如果两人中有一人或两人均为单位集体户口(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会以本机构名义在辖区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则可以申请将小孩户籍挂在单位集体户口上。只要孩子有户口,就不影响孩子上学。最好能够单立一个户口

三、集体户口孩子上学原则

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籍本和父母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四)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有三种情况。对于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情况,应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对于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情况,需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情况,可以在征得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集体户口孩子上学原则是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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