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帐号被法院冻结结案后法官不解冻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递交解除冻结申请,法院应当解除冻结措施。如果还不解除,可以投诉、举报办案人员违法办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因此,大家就要清楚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我们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银行账号解冻的事情。这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大家可以从本文中了解清楚具体的做法,希望对您有帮助。 该内容由 苑海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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