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协议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吗

2022-04-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有效。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
2、意思表示真实;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