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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2024-03-2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在成都市社会保险系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缴纳生育保险的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享受生育保险的人员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等。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包括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并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期限(从1个月到12个月不等,根据当地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采取定额支付,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

一、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所有证件均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包括:

1.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2. 生育津贴:产假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女职工产前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3. 生育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女职工产前工资的80%。

在成都生育保险报销过程中,用人单位应携带以上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同时,成都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一般为: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生育保险报销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后,开具生育保险报销凭证,用人单位再将生育保险报销凭证提交给生育保险基金,由基金支付生育保险金。

在成都生育保险报销过程中,如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或篡改、伪造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的,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生育保险是保障公民生育权益的重要制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缴纳最低缴费期限的人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包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以及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所需资料包括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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