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法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罹患职业病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依照下列标准确定工伤残疾程度并给予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工伤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级九十至百分之百;
二级六十至八十九点九;
三级三十至五十九点九;
四级十至二十九点九;
五级一至九点九。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二条 前款所称工伤残疾程度,是指因工负伤或者罹患职业病失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分为五级,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职工因工负伤或者罹患职业病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依照下列标准确定工伤残疾程度并给予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工伤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级九十至百分之百;
二级六十至八十九点九;
三级三十至五十九点九;
四级十至二十九点九;
五级一至九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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