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一)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四)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一、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有哪几种情况
?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