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指个别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了自身私利,用同一套房屋,与不同的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房二卖后,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动迁房买卖房屋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动迁房买卖房屋被法院查封出卖人故意隐瞒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出卖人赔付双倍定金、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受人可也以选择继续履行该合同,但是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二、买商品房时能直接确认的违约责任是怎么回事
买商品房时违约责任的确定:出卖人恶意违约,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
三、开发商一房两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开发商一房二卖,如房屋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仍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任何一方买受人均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若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其中一方买受人已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则最终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另一方买受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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