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坚决执行和不公开发表相反意见的条件下,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十二条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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