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在学校摔伤,一般是学校负责。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是其他人造成孩子摔伤的,学校未尽到职责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一、儿童意外事故与家长监护责任的直接关系
看情况,一般情况下,儿童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意外事件,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与家长的监护责任无关。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家长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二、婴儿游泳馆溺水死亡游泳馆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婴儿在游泳馆溺水死亡,游泳馆一般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小孩在学校打架谁负责
小孩在学校打架的,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孩子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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