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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