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赁合同还继续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当事人不能以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为理由主张租赁合同失效。
一、法律是怎样规定不破租赁的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租房一年期限到了怎么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三、办公用房租赁的程序有哪些
办公用房租赁有以下程序:
1、公示可出租房源,单位提出申请;
2、科室审核,处领导审批;
3、通知单位办理手续,单位到校财务交押金;
4、凭校财务押金收据,签订租赁合同,领取钥匙;
5、如有三个及以上单位申请租用同一房源,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程序招标并公示中标结果。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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