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所以,早晨可以开工的时间是早晨八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居民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居民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居民区,噪音应该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这是一个舒适的音量控制,这个就是说话,彼此能听到的音量。舒适的环境下,噪音是在30分贝-40分贝,这样的音量下人的心情相对比较愉悦;50分贝以上,人就会感觉疲惫,可能导致睡眠质量不好,影响身体和心理的健康;超过70分贝就会影响生活,导致精神状态不佳,严重的会发生事故;如果一直处于90分贝的超强噪音的环境下,会影响听力甚至其他疾病。噪音一旦严重影响公民的生活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会根据行为后果的严重进行补偿。
居民噪音标准与时间规定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所规定,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
城市各类区域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的标准值包括以下内容: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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