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网络赌博?
网络赌博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的行为。
网络赌博类型繁多,现实生活中主要的赌博方式在网络中基本上都可以进行;但由于受时间、地点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一般还是以“结果”型的赌法为主,而现场操作比较复杂的方式就相对较少。
网络赌博不仅扰乱社会治安,也危及到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一方网络赌博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
而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三、案例分析
2018年,李某经媒人介绍与高某相识,并于2018年10月20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
此后,由于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没有感情基础,且李某经常网络赌博并在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诸多外债,双方经常发生争吵,高某无法忍受要求与李某离婚,并表示不承担李某的债务。
本案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债务一方对于不知情的债务是否有义务归还?
本案中李某由于网络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债务一方对于不知情的债务是否有义务归还,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另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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