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的迁移流程,视具体情况而定。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2、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户口迁移时,需要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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