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不是合法婚姻,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条件需补办登记,否则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在我国,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只要未进行结婚登记,就不是合法婚姻,也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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