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有书面合同有效。租房合同是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房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敦促对方尽快签订,对方拒绝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一、债务人是亡人法院会宣告失踪人口吗
租房合同提前解除的条件有:协商一致;不可抗力;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性质使用造成房屋损失;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租赁房屋毁损灭失;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
二、租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益。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二)、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三)、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
三、房屋租赁纠纷的有哪些种类
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主要有:(一)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三)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四)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五)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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