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只需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合同的生效就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又是有联系的,生效时间不能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到确定。
5.合同的解释适用不同。合同的成立与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的解释方法使之成立,而对合同的效力而言,则不存在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以使无效的合同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
一、合同生效有哪四个条件
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具体如下:
1、主体合格,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形式合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些合同,虽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的。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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