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退钱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起诉侵犯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需包括原告、被告的个人或组织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
法律分析
那就找超市退钱,这算是不当得利,
如果侵犯你的权益,你可以起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拓展延伸
超市商品重复收费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在面对超市商品重复收费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及时保留购物小票和相关证据,确保能够证明商品被重复收费的事实。其次,与超市客服或经理进行沟通,说明问题并要求退款。如果超市未能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考虑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或消费者论坛发声,引起公众关注,增加维权的压力。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维权行动做好准备。通过以上措施,消费者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促使超市改正错误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结语
维权要及时,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保留小票,找超市退款,不当得利追究责任。起诉需提供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消费者还可投诉、发声,维护合法权益。了解权益,积极行动,保护自己。维权措施有力,促使超市改正错误,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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