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儿童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范围包括的三大方面∶门诊医疗费用、特药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儿童可以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有四种:1、一是门诊急诊报销待遇。一年内,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为30%。2、二是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内发生18万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其报销会有所不同。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为6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55%。3、三是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在一年内的起付线标准为300元,根据所住医院的报销标准来计算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4、四是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学生儿童可以增加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来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残疾以及死亡补助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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