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兄妹关系,户口本在一起的,可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由他们证明最具权威性。公安机关开具证明,也仅限于户口本在一起的兄妹,户口本不在一起的,公安局派出所也无能为力,因为派出所只是管理户籍,并没有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权限和业务,如亲属不在同一户口上,公安机关是不掌握亲属关系的。户口本不在一起的兄妹,可以通过调取自己或兄妹的个人档案、学历档案、工作档案、父母的档案等方式收集填写过的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表格来证明亲属关系。如果兄妹均健在,可以做DA鉴定,以确定其血缘关系。
法律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但居民户口簿中无法显示亲属关系的,对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户籍登记及变动轨迹信息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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