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丢失时,可复印或补签。如果一方丢失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补办签署。如果对方不同意并拒绝补办,从而影响合同履行,丢失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已经签署了书面合同或存在租赁关系,并可请求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分析
土地租赁合同丢失可复印或补签。单方丢失可要求对方补办签署,对方不认可租赁关系、拒绝补办而影响原合同履行的,丢失方需要举证证明已签署书面合同或存在租赁关系,并可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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