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这主要是因为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母乳喂养,母亲可以给孩子更多的体贴和照顾;
2、虽然孩子两岁以上,但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男方没有做,男方的年龄和女方的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更容易判断女方;
3、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后随父亲的生活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习惯,影响了他们的成长,孩子更有可能被判处女人;
4、在工作稳定、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关系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孩子更容易判断女方;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酒等恶习。考虑到其不良习惯对儿童的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通常将儿童判处女性;
6、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条件都是一样的。如果女方思想素质更好,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7、八岁以上的孩子随意与母亲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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