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