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不用国税、地税同时报的,新办企业(02年以后)在国税报,否则在地税报。核定征收有三种方式:1、收入总额;2、按成本费用,3、应税所得率。 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填报说明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 企业所得税 的纳税人在季度(月)和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收入总额”:填报当期取得的各项收入的合计金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报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的合计金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 3、第3行“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 应纳税所得额 ”: (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5、第5行“适用税率”:根据第4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确定的适用税率或者所得税政策规定的适用税率。 6、第7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7、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可填第6行、第7行、第8行。其中,第6行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当期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个体户个税税率具体如下:(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就是关于个体户个税税率,所以税率要根据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咨询业务的营业额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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