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过错方并提出离婚的需要赔偿女方,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要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一、老公有外遇起诉我离婚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老公有外遇,可以委托律师收集证据,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种,具体金额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作为无过错方,女方可以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坚持适当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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