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里面的人每天都在接受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参加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拘留所对被拘留人进行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的集体教育。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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