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安镇经商或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经济及就业贡献型近三年内,在长安镇连续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额累计达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在长安镇创办经营、吸纳就业人员达300人以上企业法人或投资比例达25%以上的企业主要股东。以上“近三年内”是指“近三个完整的纳税年度,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就业人员”以在该企业正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准。学术技能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人才。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仍在有效期内)一项及以上的人才,申请人应为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申请人本人或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一个发明专利只可以申请一张长安镇“优才卡”。获得我市特色人才资格证书的人才。获得东莞市“首席技师”或“莞邑工匠”称号的技能人才。东莞市技师工作站带头人。获得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人才。持有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企业推荐型。长安镇规模以上企业、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的中高层管理或技术骨干人才,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当前企业连续依法参保满2年;具备初级以上职称;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具备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一、玉兰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服务:
1、行政便利。持卡人可享受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提供的专人“一对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代办服务。
2、子女教育。持卡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具体由持卡人工作单位或自有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3、医疗保障。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为持卡人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为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服务。持卡人在我市指定医院预约门诊就医时,享受全程导诊服务。持卡人每年可免费享受一次健康体检服务,其中,获评我市特色人才称号的,按特色人才健康体检费用补助标准执行;未获评我市特色人才称号的,按不高于12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健康体检补助,超出部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4、社保服务。持卡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可在规定范围内提高其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额度;尚未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符合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可优先为持卡人建立企业年金,再逐步覆盖全体职工。持卡人及其未在本市就业的配偶、子女可以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保。
5、个税服务。持卡人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依据税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6、公积金贷款。在本市依规缴存公积金的持卡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规定上浮20%。其他的贷款条件及要求参照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取消其东莞市优才卡持卡人身份的如下:
1、在申报市镇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各类人才计划、科研项目、或者从事科学研究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持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变动不在东莞创新创业的;
3、其他应当予以取消的情形。法律依据:《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在莞工作或创新创业,获得国家级、省级、部分市级相关荣誉、奖项、技术职务或称号,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的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玉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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