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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